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名单已经公布(教技函[2007]70号)。为保证支持经费及时拨付,根据入选者所涉及单位,请未报送过拨款帐号的有关高校(名单见附件),或2006年期间帐号信息发生变更的高校,于10月31日前将学校有关财务信息(包括帐户名、开户行、帐号、所在地)加盖学校财务章后寄至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确认。
联系人:卫琳 邹晖
电 话:010 - 66096358
传 真:010 - 66097382
附件:需要提供帐号的学校名单
安徽财经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北华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解放军理工大学 青海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北京电影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长春税务学院 河南理工大学 井冈山大学 山东轻工业学院 天津中医药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空军航空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大庆石油学院 黑龙江科技学院 兰州交通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第三军医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上海电力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
甘肃农业大学 湖北中医学院 内蒙古科技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 吉林化工学院 南通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
广州大学 吉首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