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年度拨款。实施“985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等学校入选者的支持经费由所在高等学校“985工程”建设经费资助;其他高等学校入选者的支持经费由教育部和所在单位按1:1比例共同资助。
教育部资助经费分2次下拨,第一次拨款自然科学领域每人10万,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每人5万元;第二次拨款自然科学领域每人15万,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每人5万元。请有关单位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及时落实相应匹配经费。
2005年度入选者资助经费教育部第二次拨款和2006年度入选者资助经费教育部第一次拨款已经结束,请相关高校根据本单位入选者数量和上报教育部科技司的银行帐户核查到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