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在刚刚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温家宝在随后的讲话中也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之一。教育公平首先是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必须得到承认,而保证一定比例的教育经费投入是根本。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本世纪末达到4%”。10年过去了,4%的目标仍为实现。美国、日本、韩国、印度教育经费的投入占GDP的4.7%~7.4%。而在经济腾飞阶段的台湾,教育投入占GDP的20%还多。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和迅速扩大教育规模的现实冲突导致了现在多数地方高校的债务危机。
其次是教育系统内部的公平问题。北大清华等名校本来就占据诸多优势,全国最多的科研基金集中在那里,全国最优秀的教师队伍汇聚那里,得天下英才而教之。"九五"期间,国家推出"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到现在为止,中央和地方已投入资金200多亿元给全国最好的一百多所高校。在211工程进行其间,1998年教育部决定在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点支持国内部分高校创建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985工程”。从1998年到2000年每年政府拿出中央财政收入的1%,作为建设一流大学的资金(1998年中央财政收入为5489.13亿元,1999年1.08万亿;2009年3.6万亿)。国家教育经费本来就少得可怜,却又将为数不多的钱投向为数不多的高校,这就加剧了重点高校与地方高校的不公平待遇。
2002年全国高教报名人数是510万,到2008年增长到1050万,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290万人,2008年达到590万人,是2002年的一倍多,实现了我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献。在这个过程中,地方高校数量占90%以上,承担的任务也在90%以上,可是,国家对地方高校的投入却远远不够。截至2009年,全国高校负债总额超过2500亿元,其中地方高校负债2000多亿元,债台高筑成为制约地方高校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最大障碍。负债压力严重影响了学校的信用和信誉,而高额利息支付又增加了财务成本,高校负债总额过大超出了其经济承受的最大能力,使得学校年资金使用成本急骤增加。
国民教育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却把教育产业化,由此产生了高校尤其是地方高校的债务问题。地方债务问题的解决应该主要由中央政府解决。首先,地方高校的债务是扩大办学规模,满足更多学生接受高等教学的需要产生的,而教育经费长期不足是高校债务产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再次,高校债务尤其是地方高校债务的产生最重要的原因是国家分税制。国家将税收分为地税和国税,地税与国税的比例为1:3,即国家拿走了75%的税收,却将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的绝大部分费用交给地方承担。如果不能改变地税与国税的比例,国家就应该承担高校的债务和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
对策与建议:
1. 尽快安排资金解决地方高校债务问题。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40亿到5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偿还部分高校的债务,这些高校主要是部属高校,地方高校负债高达2000亿元,却未被考虑,这将带来实际的教育不公。
2. 给予地方院校和重点院校同等待遇。本来重点院校就拥有各种资源优势,各种项目、基金、成果与奖励大多在他们中产生,而国家给予的各种财政支持和各种好处也都给予他们,这种教育领域的马太效应实际上是教育不公的源头,中央政府应带头制止这种错误倾向。
3. 应该认识到,一流大学绝非揠苗助长能实现的。不管211工程还是985工程,都是力图通过对个别高校的强力支持,实现国家或者世界一流的标准。这个目标实现了吗?其实,国家财政支持的高校本身都是国内一流的学校,达到国内一流的目标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国际一流应该是一个衡量标准,但远没有实现,拥有百年历史北大清华尚且达不到国际一流的标准,试图通过短期吃小灶达到一流更不现实。
4. 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增长。教育长期经费不足也是造成今天多数高校负债累累的主要原因。我国教育经费1990年占GDP的3.04%,1993年宣称要提高的4%,但整个90年代都在2.41%到2.87%浮动,现在依然没达到4%。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为4.9%,发达国家为5.1%,欠发达国家为4.1%。我国把这个比例定为4%只是达到欠发达国家的水平,尚且不能实现,这是政府不重视,法制不健全的结果。刚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2012年教育经费占GDP的4%,应该有法律保证,如果不能实现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在实现4%的基础上,要制定出循序增长的具体目标。
5. 合理划定中央政府与地方的教育经费投入。从国际上看,中央和地方对教育的财政投资分担比例一般为60:40。而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投资分担比例平均为37:63,地方政府由于财政紧张,往往不愿意将钱投向短期内见不到什么效益的教育领域。在我国目前环境条件下,应尽快提高中央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比例,按照当前的税制环境,达到国际上60:40的比例应该不困难。
6. 逐步增加教育投入。从国际上看,高等教育资金来源于政府与民间的分担比例平均为39:61,虽然其民间投资的分担比例较高,但在民间资金来源中,由于社会捐赠和高等学校的产品销售所占比例较高,因而来自个人的家庭投资负担并不重。如美国高等教育中的个人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比重为24%.相比来看,我国目前高等教育资金来源于政府与民间的分担比例为51:49.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中的个人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比重已经达到了66%,很多农村家庭由于孩子考上了大学而限于赤贫状态。逐渐增加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则可以有力解决很多家庭孩子上不去学的现象。按中国现在的国民生产总值水平计算,提升一个百分点意味着增加一千多亿教育经费,若其中的1/3用于高等教育,即有300多亿。以目前每年大专院校在校学生1000万、每人每年6000元学费计算,每年总共收取学费约600亿左右。有关教育专家称:如果“一个百分点”的国家教育财政投入的承诺能够兑现,那么大学学费则可以减半。
7. 建立多元教育投入机制。我国教育经费一方面来自政府,另一方面就是来自学生学费,很少有企业财团的资助。财大气粗的煤老板,可以买上百万的宝马、悍马等名车给儿女开着玩,却不肯对教育进行投资资助。认识水平是一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与制度不完善不无关系。在国外,企业如果将钱捐助教育,就可以免除同等份额的税,所以国外企业家对教育投资资助热情高,而我国却没有相应的政策。与此同时,企业家多缴税地方政府就给以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头衔。应该通过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选举制度,避免被当作荣誉奖赏,另一方面,应该对出钱资助教育的企业给予税收等方面相应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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